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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7-19 09:52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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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完成履职尽责上半年自评工作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履职尽责管理工作的通知》(宜组文〔2017〕93号)文件精神,我委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半年履职尽责管理自评工作。一是修改完善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对领导班子和7名班子成员、2名其他县级干部年初制定的工作项目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政治管理、组织管理和履职管理三个清单。二是制定自评方案。制订《2017年上半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自评工作方案》,从对标自查、公开述绩测评、党组推荐、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推荐、优秀等次测算、公示呈报六个方面做了具体安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三是认真组织半年自评。7月4日委机关召开公开述职大会,7名班子成员、2名其他县级干部和12名正科职干部在会上进行了公开述职并进行了公开测评。7月10日委党组召开会议根据公开测评结果对上半年优秀等次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委上半年自评方案要求,对测评人员进行测评分计算,确定得分靠前的2名县级干部和靠前三分之一的4名正科职干部为优秀等次人选。四是进行公示公告和征求纪检组意见。将上半年履职尽责自评6名优秀等次人选在全委进了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没有接到6名优秀等次人选的任何负面反映。专门发函征求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6名优秀等次人选意见,纪检组复函:6名优秀等次人选不存在违纪问题或应予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