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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7-06 17:34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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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日,市经信委党组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对机关内设机构、管理的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在7月上旬集中对机关各办局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查阅资料为主、座谈、走访为辅的方式。重点查看各责任人落实主体责相关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记录、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会议记录、制度文件、资料等。到中小企业服务中工作现场了解情况。
重点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有履责记录,能够率先垂范。
2. 履职尽责情况。各办公局室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完成职责任务,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履责有记录。
3.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积极参与“宣教月”活动,坚持学以致用。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无违纪违规、重大作风问题发生。
要求各党支部、办局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照监督检查的4个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自查报告。自觉接受纪检组和上级纪委抽查。坚持工作做在平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确保工作到位,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