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5-31 09:48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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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市经信〔2017〕24号

  关于印发宜昌市“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中省在宜工业企业:

  现将《宜昌市“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宜昌市“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委关于广泛开展“十星”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各行各业深入开展“十星创建六进基层”活动的通知》(宜文明办〔2017〕10号),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开展“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业企业落细落小落实为根本,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转作风抓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激发企业创建热情,激活基层细胞创建,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推动工业经济发展,为实现宜昌市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目标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十星”文明企业创建

  在全市开展2017年度“十星”文明企业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一批市级“十星文明企业”。巩固2016年创建成果,结合近两年创建情况,总结推广30个“十星”文明示范企业。

  十星文明企业创建内容包括:经济效益星、创新发展星、绿色发展星、诚信经营星、安全生产星、社会责任星、党群建设星、遵纪守法星、国际云顶yd4008的文化星、环境卫生星。

  “十星文明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获得2016年“十星文明企业”称号或达到2017年“十星文明企业”创评标准,且开展了十星文明车间、十星文明班组细胞创建,成效明显。

  (二)开展“十星”文明车间(班组)创建

  为引导“十星”创建向一线延伸,推进细胞创建,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广泛开展“十星文明车间(班组)”创建活动,命名表彰50个全市“十星”文明示范车间(班组)。

  “十星”文明车间(班组)创建内容:遵纪守法星、安全生产星、质量保障星、技能先进星、技术创新星、节能环保星、理论学习星、文明和谐星、爱心志愿星。

  三、考评方式

  “十星”创建进企业考评活动,由市文明办和市经信委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申报自评—审核公示—表彰授牌”的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5月至6月)。

  制定印发“十星”创建进企业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6月至10上旬)。

  对照“十星文明企业”、“十星文明车间(班组)”创建评比标准,企业开展创建工作。

  3、申报自评(10月下旬至11月)。

  对照“十星”创建评比标准,各创建单位在自评基础上,向市经信委申报“十星文明企业”、“十星文明示范企业”、“十星文明示范车间(班组)”,参加市级评选、授牌。没有获得2016年“十星文明企业”称号,但达到2017年度“十星文明示范企业”创评标准的,可直接申报“十星文明示范企业”。

  4、审核公示(12月上旬)

  成立宜昌市“十星”创建进企业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对县市区经信局报送的“十星文明企业”、 “十星文明示范企业”、“十星文明示范车间(班组)”创建资料进行汇总、初审,报送考评委员会评审,确定授牌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栏、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首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评审小组进行复查,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

  5、表彰授牌(12月底)。

  授牌表彰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经信委、市文明办联合制作牌匾,召开全市大会授牌表彰。

  四、创建要求

  1、把握创建重点。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一是把“十星”创评环节引入到车间、班组,“设星、创星、评星、用星、管星”五个环节要融会贯通,每个环节要从基层来,再到基层去。二是引导企业立足实际“设星”,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又体现企业、车间、班组特色。三是发动基层群众全员参与“评星”,把自评、互评、考评程序落到实处。四是激励“用星”,对获得“十星”文明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五是着力长远“管星”,推动创星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品牌化。

  全市“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由市经信委主抓,市文明办和市经信委联合授牌表彰,县市区经信局组织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突出重点示范,逐步实现覆盖。

  2、授牌管理。市级“十星文明企业”、“十星文明示范企业”、“十星文明示范车间(班组)”奖牌由市文明办和市经信委统一设计制作。评选工作坚持流程,紧扣标准,能上能下,动态管理,一年一评。每年的星级变动,由市文明办和市经信委负责落实增(减)星,市文明办备案。

  3.加强创建活动宣传。要广泛开展“十星”创建宣传教育及实践活动,知晓率、参与率要达到100%。市经信委将通过省市媒体、网站等平台,加大对“十星”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企业要利用内部广播、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活动展板以及内部刊物、文化走廊等方式,宣传“十星”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创建氛围,促进企业健康、文明、和谐发展。

  4、加强领导。“十星”创建进企业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行政主管部门服务企业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确定领导专管,落实科室负责,安排工作人员,按方案要求认真抓落实。市文明办、市经信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经信委主任王大真为组长,岳中镜、高万红、熊相军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联系人:边宇超 联系电话: 0717-622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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