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经信委在今年5月份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活动内容
将“宣教月”活动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1、领导干部上一次党课。结合全市县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党组书记为全委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为所在党支部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
2、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或党校教授)作一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3.组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次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4.开展一次学习《准则》、《条例》测试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准则》、《条例》测试活动,以考促学,确保学习贯彻全覆盖、无遗漏。
5.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阅读市纪委编写的《忏悔录》、学习传达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参观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6.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党员干部人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压实廉政责任。正科职以上党员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7.组织参加一次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全市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
8.办一期宣传专栏。围绕宣传《准则》、《条例》精神,以“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廉洁意识”为主题,举办一期宣传专栏,推动机关廉政文化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引导社风民风。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活动。机关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委办公室、机关纪委要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各办局室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将“宣教月”活动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结合起来,与接受履职尽责全面督促检查结合起来,围绕推进工业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