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8 17:26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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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要求,经企业申请、相关县(市、区)政府初审、市级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拟认定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31日
电话:0717-6238529
邮箱:ycjxjlhb@163.com
附件: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