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23 17:10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周露阅读量:

  根据《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宜市财工发〔2021〕2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经信和财政部门初审并联合推荐、市经信局符合性审查、第三方机构评审、集体研究、函询,确定了2023年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的89个申报补贴类项目和58个“免申即享”试点示范类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2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电话:0717-6222934、0717-6330152

  邮箱:824157412@qq.com

  附件: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宜昌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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