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25 17:25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唐铸伟阅读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22号)精神,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推荐,产生了宜昌市提名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单位拟推荐对象(5个)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枝江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宜昌市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3人)
沈爱华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刘海涛 秭归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朱庆涛 远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5日-5月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宜昌 市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717-6255246。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