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6-19 17:09来源:经济运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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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张家垭水电站并网运行的请示》(五发改文〔2019〕13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五峰张家垭水电站项目的通知》(五发改投资〔2014〕73号)批准,宜昌天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张家垭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2500千瓦。2015年,五峰鑫源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天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以张家垭电站项目成立了五峰天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经你局初审,我局组织专家现场查验,该水电站2×2500千瓦机组已符合并网确认的相关规定要求。请你局督促五峰天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后续扫尾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设计规范和安全生产规程等开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力争早日满足并网调试条件。

  鉴于该项目建设实际,为方便企业办理后续各项手续,我局经研究,同意张家垭水电站按2×2500千瓦规模并入电网。请五峰天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本通知,尽快与电网公司洽谈签定并网调度协议等经济合同,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条件后并网运行。

  特此通知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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