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宜昌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7月上旬对有关县市区(高新区)2016年及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回头看”。根据《宜昌市2016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宜市淘能〔2016〕2号),重点督查淘汰落后产能实际完成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上报予以淘汰的生产线是否按期拆除,上报予以关停的企业是否关停,是否切实做到永久性不能恢复生产,并注销有关证照。
2、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及完成进度情况。根据《宜昌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淘能办〔2017〕3号)要求,重点督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监督执纪不严等问题,目前工作进度情况。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保局派人员参加,负责督查宜都市、五峰县、点军区
第二组: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派人员参加,负责督查当阳市、远安县、猇亭区
第三组: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派人员参加,负责督查秭归县、夷陵区、长阳县、高新区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准备工作。6月下旬根据督查内容组织全面自查,填写《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表》、《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表》,并形成书面报告。
2、督查方式主要是听汇报、看现场、查记录、查资料。全面完成督查后形成书面报告送市委、市政府。
3、督查时间预计在7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各组另行通知。
宜昌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