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全市工业用电量15.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2%,当月用电量增速实现由负转正。1-5月,全市工业用电量60.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49%,降幅较1-4月收窄3.87个百分点。
一、从工业三大门类看,制造业当月用电量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 制造业:用电量为12.85亿千瓦时、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比重为82.55%;用电量同比增长1.87%,高于全市1.05个百分点。
2. 采矿业:用电量为3195万千瓦时,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比重为2.05%,同比下降38.03%。
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为2.40亿千瓦时,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比重为15.40%,同比增长3.71%。
二、从工业各大行业看,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精细化工、绿色建材五大产业当月用电量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
1.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用电量为822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67%。
2.生物医药产业用电量为967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71%。
3.食品饮料产业用电量为299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10%。
4.精细化工产业用电量为6.30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40.49%),同比增长5.10%。
5.绿色建材产业用电量为1.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3%。
6.冶金产业:用电量为1.7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68%。
7.纺织产业:用电量为1270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68%。
三、从重点监测企业看,部分用电大户用电量下降拉低全市工业用电量增幅
纳入全市重点监测的180家工业企业用电总量为12.36亿千瓦时,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79.36%;用电量同比减少4254万千瓦时、下降3.33%,拉低全市工业用电量增幅2.75个百分点。其中:
93家企业用电量同比增长,用电量为6.5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581万千瓦时、增长13.10%;
87家企业用电量同比下降,用电量为5.8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8亿千瓦时、下降16.92%,拉低全市工业用电量增幅7.66个百分点。
四、从各县市区看,城区工业用电量增速好于县市
9个县市(含夷陵区)工业用电量为11.28亿千瓦时(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72.48%),同比增长0.11%。其中6个县市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夷陵区同比增长22.89%、远安县同比增长18.63%、兴山县同比增长6.43%、长阳自治县同比增长5.10%、秭归县同比增长1.91%、宜都市同比增长0.38%;3个县市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枝江市同比下降8.05%、当阳市同比下降5.23%、五峰自治县同比下降2.56%。
城区工业用电量为4.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