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31 09:51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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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宜昌市区域内现有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化工项目的入园进行规范管理。

  《指南》提出,宜昌市将以资源绿色开发为引领,优化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高端产业和产品,逐步形成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为重点,有机化工新材料、无机化工新材料等多产业板块相融合为特色的化工产业集群。同时坚持差异化发展,以产业链设计一体化为核心,建设竞争力强、特色突出、功能完善、开放领先、环境友好的国内一流园区。

  《指南》将化工产业项目分为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和允许类,其中,鼓励类涉及磷石膏综合利用等49项,限制类涉及黄磷等39项,禁止类涉及炼焦等80项,淘汰类涉及单线10万吨/年以下湿法磷酸装置等24项。鼓励资源化、减量化和再利用的循环经济项目入园;限制类项目入园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淘汰类一律不准在宜昌市内生产、销售和转移。

  除了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定位,化工产业项目入园还需满足集约用地、清洁工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如,选用安全、高效、节能、低耗的连续式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满足“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风险可控等。

  项目入园前,入园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委托当地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还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并经市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

  (记者杨婧、裴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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