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至24日,市整顿关闭煤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上报申请关闭退出的72处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截至目前,全市共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421万吨,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并提前两年完成省下达的三年化解过剩产能369万吨的总任务。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部署和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明确责任分工。我市成立了由马旭明市长任组长的整顿关闭煤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对关闭退出的煤矿,妥善做好职工安置,依法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二是摸清煤矿底数,落实化解任务。市经信委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宜昌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宜昌市2016—2020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表》,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落实到各关闭矿井。今年关闭煤矿总数占全市现有煤矿数的60%。其中,夷陵区仅有的3家煤矿全部关闭到位,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当阳市、秭归县、宜都市、兴山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别关闭19家、16家、14家、6家、7家、3家和4家。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推动以管促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昌市安监局、宜昌市经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标本兼治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整顿关闭煤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严格要求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引导煤矿早关多关。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好转,2016年1~10月,全市仅发生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下降66.7%。
四是加大督办力度,严格检查验收。市整顿关闭煤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务院减量生产和276个工作日制度要求,强化定期督查,通过召开专题督办会、到县市区现场督办、网络平台日常督办、分管副市长致产煤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进度督办。同时,对关闭煤矿严格检查验收,确保矿井生产设备及专用供电通信线路撤除,矿井井筒封闭填平,井口场地平整。认真建立关闭档案,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债务处置等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