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1 10:18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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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市经信委召开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岳中镜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殷昌钰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并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委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纪委通报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关于13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通报》(20157期)、《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2016)第1期)等,这一系列违纪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要时刻用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不越红线,坚守底线,认真履责,严格监管。

  殷昌钰同志结合典型案件,就纪律处分条例中负面清单内容,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纪律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全体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是要强化纪律意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其中第四项提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要求;《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其中第七项提出“遵守纪律”的要求。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是党员干部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认真履行,否则,就违背了党章、违背了公务员法。

  二是要学纪律知规矩。守纪律首先要知晓纪律,通过学习,搞清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话不能说、怎样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作出了“四个必须”和八条廉洁自律规范的要求,《条例》明确了“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我们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三是要敬重敬畏纪律。敬重才不敢冒犯,敬畏才不敢违犯,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凡事常以纪律规定约束自己,常用违纪案例警醒自己,做到心存敬畏、头悬利剑、手握戒尺、足不越线。要改变旧习惯、适应新常态,不要用过去的思维和做法来碰撞现行的规定和要求,也不要将一些传闻或口头表态作依据,逾越纪律制度的规定,更不要用情感的柔性来代替纪律制度的强制性。

  四是要坚守纪律底线。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这不仅是组织层面的工作要求,更是每个党员干部个人层面的自律要求,要始终牢记我们的面前有纪律、有规矩、有制度,不能逾越或触碰。牢记《准则》的要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高线;牢记《条例》的规定,坚守纪律底线;慎独慎微、慎言慎行、慎权慎友,守住小节、守住清廉。

  五是要认真履职尽责。各责任人要按照党组要求,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带头执行《准则》、《条例》,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要及时做好履责工作记录,强化痕迹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发生不良后果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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